当前位置 :| 时尚网>娱乐>影视资讯>

《新红楼梦》剧组再起风波 小宝玉翻唱惹火原创方

时尚关键词: 新红楼梦 小宝玉

  事件回放:

  2010年9月7日,新版红楼梦安徽卫视首映大典上,少年贾宝玉的扮演者于小彤献出一曲婉转动听的《我和林妹妹》,殊不知短短一分多钟的献唱却就此埋下了风波。事后不久被不少网友追捧并赞誉的这首歌牵出这样一段事实:于小彤本人在未告知《我和林妹妹》的版权所有者及原唱马蕊的情况下擅自演唱此曲,而且在当天节目演出的字幕中没有提及原创者,这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http://www.ss998.com

  天下掉下两个林妹妹 原创方欲维权上诉

998时尚网www.ss998.com女性时尚网站

  爱情,永远的主题,红楼,不朽的经典。早在2008年,中盛唱片联手著名音乐人梁思成、余雷为旗下歌手马蕊创作了《我和林妹妹》这首中国风的歌曲,同年年底,马蕊凭此曲夺得2008年度音乐先锋榜的媒体新人奖,并在2010年初作为签约歌手马蕊首张个人原创大碟的第一波主打发行。

www.ss998.com

歌曲《我和林妹妹》无论从曲风还是唱腔来说,都是一首极具中国风的好听歌曲。纯朴的长笛奠定了歌曲的浓厚基调,坦率温柔的歌词直入听着内心,R&B的风格也并没有令听者觉得突兀,反而为歌曲增添了几分静谧感。这首歌曲成就了歌手马蕊,网民亲切称呼她为“林妹妹”歌手。无论从版权拥有者的中盛唱片还是从歌曲表演权所有的签约歌手马蕊都证实了《我和林妹妹》的正版身份,理所当然“小宝玉”于小彤成了盗版。

《新红楼梦》剧组再起风波 小宝玉翻唱惹火原创方

《新红楼梦》剧组再起风波 小宝玉翻唱惹火原创方
(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权的内容有: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对于表演者而言,若其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还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新红楼梦》剧组再起风波 小宝玉翻唱惹火原创方》内容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新红楼梦,小宝玉

推荐影视资讯信息
最新影视资讯信息